財與色
希 伯 來 書 13:4-6 Chinese Union Version (Traditional)
4 婚 姻 , 人 人 都 當 尊 重 , 床 也 不 可 污 穢 ; 因 為 苟 合 行 淫 的 人 , 神 必 要 審 判 。
5 你 們 存 心 不 可 貪 愛 錢 財 , 要 以 自 己 所 有 的 為 足 ; 因 為 主 曾 說 : 我 總 不 撇 下 你 , 也 不 丟 棄 你 。
6 所 以 我 們 可 以 放 膽 說 : 主 是 幫 助 我 的 , 我 必 不 懼 怕 ; 人 能 把 我 怎 麼 樣 呢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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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日證道